办理征收调产(拆迁安置)业务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 买方有委托的情况须提供委托书原件、买方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卖方有委托的情况须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办理过预告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征收(拆迁)安置协议、结算单、收据
(5)根据拆迁性质不同,所需的资料
①属原城市房屋拆迁:提供加盖拆迁单位核对章的原产权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若有资金分套的情况,另需核算单、资金分套表、资金调剂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公、私混合拆迁安置的情况,另需提供部分公房面积出售审批表、部分公房面积买卖契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属原集体土地拆迁:提供建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请政府征收契税减免所需资料: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完税凭证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