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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户;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10万元/户;

(2)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15倍。其中∶

①缴存账余额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借款人在 2024年10月6日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半年内提取的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合并计算在内。

②倍数目前按20倍确定,可贷款额度计算不足 25万元的,保底贷款额度按25万元/户计算。保底贷款额度需满足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要求。

(3)还贷能力测算

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力,按照月还款不超过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测算。

②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参与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还贷能力测算。

③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的还贷能力测算,采取资产大于负债的原则。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其共同借款人可参与还贷能力测算的资产,仅限于本人名下的房产(含住宅、商业用房)、房产出租的租金、起息日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单或国债。参与个人信用其他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共同借款人,仅限于贷款房屋的共有权人。组合贷款商业部分的还贷能力测算,按照承办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4)贷款额度符合有关规定

①不超过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金额

②不超过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

③不超过按照缴存基数60%测算还贷能力的金额

④不超过扣除规定首付款资金剩余房屋价格的金额

⑤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贷款,不超过自付资金的金额

(5)全日制本科毕业、全日制硕士毕业分别上浮20%、30%;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地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

(6)二胎、三胎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对应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公积金贷款年限如何确定

(1)按房龄计算∶

购房贷款最长不超过30年

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2)按主贷人年龄计算∶

    年龄               男性                  女性

  可贷年限         65-实际年龄     55-实际年龄


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原商业个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取年整数)

办理离婚变更的,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原贷款的剩余年限(取年整数)。


注∶"房龄"与"年龄"的计算结果,采取孰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