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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也称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工作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住房公积金具有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不低于职工个人缴纳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不论职工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是职工所在工作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申请二手房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在办理贷款前取得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3、借款人所购二手住房,其不动产权登记日期须在12个月内(含)。

4、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良好的个人信用,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6、购房首付款或已付资金:

     购买首套自住住宅用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

     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贷款利率为2.85%;

     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5%,且贷款利率为3.325%

7、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哪种类型的房屋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房屋性质为:住宅。以及具备70年使用年限的公寓房。商住两用的房屋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2、自住住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②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