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小知识南天在线专家:1、职工购买自住用房,可以提取公积金。2、职工家庭名下无房,租赁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4、职工办理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5、购买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非住宅用房不能提取公积金。6、装修自住住房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注: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叫组合按揭贷款。
问:租房时,要考虑哪些因素?南天在线专家:一、考虑租住时长决定在一座城市工作生活时,很多人最喜欢在公司或生活圈周围10分钟内的地段租房子;因此,首先要考虑工作岗位是否稳定,能否在一段时间内不跳槽、不辞职。二、考虑租房预算针对还未实现财务自由的年轻人,每月租房的费用尽量不超过月收入的30%,当然合租的费用支出会比整租的节省不少。三、考虑地段相比买房,租房其实不用过多考虑地段的问题,通勤时间在半个小时左右的地铁房是不错的选择,地铁交通便利,运营时长有规律,不容易出现晚点、堵车的情况。四、考虑环境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能让人保持一个好心情和居住安全感,好的环境包括良好的物业管理、周边配套完整、没有污染及远离噪音等。如果预算有限,可以把心中最想达到的三个因素写下来,在对照符合要求的房价进行选择。
问:去年落户在单位的集体户,可以在宁波买房吗?南天在线专家:集体户口落户有2种情形:(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落实就(创)业单位且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2)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在市区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镇(街道)满2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在我市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可申请落户房屋所在镇(街道)设立的社区集体户。集体户也属于本市户籍。根据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在市六区范围内没有住房或只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
问:选择房龄老的二手房住宅要注意些什么?南天在线专家:有以下几方面要关注:1、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来说商品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公寓住宅的年限是40年,房龄越长,剩余土地出让年限也就越短。2、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是根据房龄以及买家贷款时长计算的,同等情况下,房龄越老,贷款的年限就越短。3、是否影响生活品质:如果房子的房龄太长,房屋以及相应的管道、线路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或是损伤,影响入住后的生活品质。4、小区规划:现在新建的住房在户型的设计和园林的规划上,都比较新颖;而一些房龄老的小区规划相对落后,比如车位不足、物业管理相对不完善,居住的舒适度也就大大降低。
问:宁海有一套房还在按揭,宁波没有房子,宁波市区房子有没有购买资格?答:目前限购资格的核查,是看市五区(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内的住房套数情况。如果你是宁海户口,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五区内没有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圈内买2套;在五区内已经有1套住房,还可以在限购圈内买1套。如果你和你的家庭成员都不是宁波户籍,要在限购圈内购买住房的话,需要同时满足2个条件:家庭在市五区内无住房,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或个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限购圈内购房,需要申请银行按揭的话,那你还在按揭、房贷未结清的宁海这套住房,可能会影响你在限购圈内所购住房的首付比例、按揭利率!
问:买房时申请了按揭贷款,现在想先还一部份,问贷款后多久可以还房贷?房贷做多可以分几次还?有次数限制吗?答:大多数的银行都要求申请人贷款满一年后,才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房贷。但也有例外的,个别银行也可以在还贷满六个月的情况下提前还款,而对于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每个银行也是不同的:还贷前就要先向贷款银行具体咨询。(一)个人提前还款如果是部分还款的,对于还款的金额或者次数有相关规定,比如还贷起额为五万元(含)以上,一年不超过两次还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申请办理提前还款;还款金额为一万元整倍数等。各地区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还要咨询贷款经办网点。(二)还贷时携带身份证、产权证(土地证)、贷款合同及提前还款申请表到贷款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张先生申购了一套甬樾湾项目的住房,想问: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间有什么区别?答:限价房是通过多种形式筹集,限定套型和销售价格,实行定向销售,用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的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限制也有很大不同。(一)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有权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并不再受理购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需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标准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规定执行,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二)限价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年内购房人因工作调离、因病致贫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房的,需经当地住房保障机构批准,并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续问:甬樾湾房子限售期内,产权人如调离了宁波,需要出售怎么办? 限价房限售期为三年,也就是说,甬樾湾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但是在购入3年内,购房人因工作调离、因病致贫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房的,需经当地住房保障机构批准,并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土地收益金的缴纳比例,按照财税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原购买限价房价格差价的50%。举个例子,房子购入时的成本为50万,出售时的价格为100万,则按照差价50万的50%,即25万来缴纳土地收益金。资料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