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服务中心
  • 签约
  • 按揭
  • 过户
  • 一站式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服务中心 > 合同网签注意事项
合同网签注意事项

1、双方产权提供的手机号须正确,合同网签申报提交前须接收即时短信验证码;

2、提前明确买方的共有情况:共同共有(须提供结婚证)、按份共有须明确共有人产权份额;

3、若合同网签前,坐落地址有变更,须先办理地名变更换证手续,按新证号申请限购证明;

4、若产权证内包含车位(同一本产权证内),合同网签时须备注车位坐落编号及车位价格;

5、若车位(车库)为独立产权证的情况下,合同网签按证件各自网签,住宅价格与车位价格必须分开申报;

6、拆迁户如有货币抵扣的情况,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不限购;

7、身份证无磁不能正常读卡的情况,须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浙里办”线上电子网签方式进行合同网签;

8、产权人不能到场办理合同网签,可进行线上电子远程合同网签,相关操作由经纪人指导操作或查看线上网签指导手册;

9、产权人为企业的,不能线上电子远程合同网签

10、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情况,须提前确认:

 a、宁波特定区域,土地证为划拨性质的须先办理划拨转出让,并取得新证后才可申请限购证明再进行合同网签;

 b、北仑区划拨性质的土地,须先缴纳划拨转出让金后方能办理网签;

 c、其他区域可先办理合同网签,缴税过户前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