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
1、原产权人(卖售方)涉及未成年:
卖方未成年人者,本人可不到场,父母双方必须到场;
父母离异状态下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非父母情况下监护人到场,并提供监护人证明材料;
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提供未成年人不动产出售公证书;
非父母监护人须提供未成年人不动产出售利益保障承诺书。
2、原产权人(卖售方)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卖售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者,本人及监护人到场;
提供原产权人及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证明;
提供无民事行为人不动产出售公证书;
监护人提供无民事行为人不动产出售利益保障承诺书。
3、原产权人(卖售方)不能到场:
卖售方提供公正委托书;
委托人(卖售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到场;
或本人通过手机“浙里办”进行线上电子远程合同网签。
4、原产权人(卖售方)涉及公司:
出售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产权公司的企业公章;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部门指定格式的《单位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到场。
5、原产权人(卖售方)涉及外籍:
卖方提供护照;
中英文翻译件。
6、原产权人(卖售方)涉及部队:
网签时须提供原产权人身份证;
房管原始登记信息是军官证的情况下网签时除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军官证”